肝炎患者原则上不宜妊娠。已经怀孕不能终止者,需与内科配合处理,加强高危门诊咨询指导,保证休息、加强营养、配合保肝措施、预防体力消耗及产后出血。
孕 期:
①早孕时期应行人工流产,重症者积极治疗肝炎,病情好转后再考虑人工流产。
②妊娠中、晚期,一般不宜终止。需积极保肝治疗,例如保证休息,补充蛋白质、葡萄糖及维生素B、C、K1。选有护肝药物,避免应用可能损害肝脏的药物,禁用四环素等,同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,预防早产及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生。
③严格消毒隔离措施,患者用物应定期紫外线照射后,再用2~4‰过氧乙酸浸泡,护理患者后需用1‰过氧乙酸浸泡双手5分钟后再护理新病人。